关于启用“施工图认可专用章”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经本处研究决定,从2010年9月1日起,启用“施工图认可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0年9月1日起,我校的建设项目,其设计施工图必须经本处审查,加盖“施工图认可专用章”。
二、从2010年9月1日起,我校在建工程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其设计变更施工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经本处审查,加盖“施工图认可专用章”后方可实施。
三、凡未经本处审查加盖“施工图认可专用章”的设计施工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付诸施工,本处一律不予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凡未加盖“施工图认可专用章”的设计施工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均不认定为工程结算依据。
特此通知。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基建与房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