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校区北围墙修复工程等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招标公告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转包交由他人完成。
二、项目概述:光华校区北围墙修复工程、官渡及光华校区东临街商铺改造工程、西城校区创新创业楼成果展示大厅等场所二次装修项目的预算编制。
三、服务内容: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编制项目预算,编制的预算文件需符合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的送审要求,同时协助甲方将预算送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
四、编制时限:取得施工图后的7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五、最高限价:0.5+0.2+0.7=1.4万元。
六、报价要求:本项目按中标价包干,此费用含投标人完成该工程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七、评标方式:低价中标。
八、支付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成果文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九、投标文件(密封)投递与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17日下午4时;
2.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综合办公楼8楼801室(基建与房产管理处工程管理科)
3.投标人报名及招标资料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11时。
4.报名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15119660225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基建与房产管理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