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纪办〔2017〕2号
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二级单位纪
检委员职责清单》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二级单位纪检委员职责清单》予以印发,请认真对照执行。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二级单位纪检委员职责清单
为明确学校二级单位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加强党内监督,促进二级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我校二级单位纪检委员职责清单。
一、协助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向二级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事项;
二、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纪条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三、监督检查二级单位(部门)同级党委和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协助学校纪委、监察处调查党员干部和检查对象违纪违法的案件;
四、开展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五、监督检查二级单位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纪律作风执行情况;
六、协助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本单位(部门)的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复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配合学校做好校内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巡察)工作;
八、承办学校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