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更新时间:2022-09-09    作者:jiwei    浏览次数:

2022年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茂南区羊角镇政府规划建设办原主任唐亚钦违规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5年至2019年7月,唐亚钦以规划建设办公室名义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用于自己及规划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下乡工作用车。2022年3月,唐亚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电白经济开发区原党委委员梁国清等人违规用公款支付婚宴礼金和旅游费用问题。2017年10月、11月,电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规用公款支付干部职工参加同事喜宴红包和参观高州水库费用共计6040元。所花费用经梁国清提议,由出纳朱秀萍先垫资,再由会计蔡美怡虚构下乡扶贫补助、差旅费等在单位报销开支。2022年4月,梁国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秀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蔡美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退缴。

三、信宜市径口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骆传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0月至2021年9月,骆传梁提议并经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同意,违规向学校教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6万多元。2022年5月,骆传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学校总务处主任梁盟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四、高州市镇江镇含屋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悦湖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黄悦湖授意村委会原报账员邱业才以“通讯费”“会议费”等名义违规向村委会干部发放津补贴共计3.52万元。2022年7月,黄悦湖、邱业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五、化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陈忠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中秋节至2019年春节前,陈忠良为某公司承建项目款项拨付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所送好处费共计1.5万元。陈忠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6月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上述查处的5起案例均发生或延伸至党的十九大后,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毫不松懈做好本地区本单位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聚焦“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四风”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深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突出整治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顽瘴痼疾,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和隐形变异、风腐一体的问题绝不手软、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强作风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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