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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届本科毕业生结业补考后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25 点击量:

2023年6月25日上午,学院召开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单,经审议同意张予涵等6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0〕60号)文件的要求,现对以上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公示期间对此次学士学位拟授予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化学工程学院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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