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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03-23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广油[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外语听说能力和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面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受理考生的质疑、投诉等事宜。

(三)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复试的笔试、面试工作。

(四)成立研究生复试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小组,负责复试期间的安全和服务工作。

三、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达到国家规定基本要求即具备复试资格。

  1. 调剂考生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调剂考生。

    2.调剂遴选原则

    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类别/领域的考生。

    (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5)若调剂生源不足,根据生源与调剂报名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三)加分项目

    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均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复试开展

    (一)复试方式

    复试着重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主要包括:

  2. 专业笔试。

  3. 综合面试。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前,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复试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复试期间考生不携带任何资料。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审核资格,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有: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若考生复试前来不及提供,也可复试通过后规定时间内提供);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1.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1)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科目为《化学反应工程》,考生需要自带计算器,考试大纲和题型结构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时间大于20分钟,面试内容综合能力部分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部分50分。

面试内容综合能力考核要点为:(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3)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4)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5)特长与兴趣;(6)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

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口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2.加试如果是同等学力考生,需要进行加试《化学工艺学》科目,考试分数、时间、题型及结构等同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面试程序。学院组织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面试课室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须在候考室集中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去(严禁考生离去后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4.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综合情况考核成绩×50%,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

综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时间安排

学院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安排将会根据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1.4月2日前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工作。

2.4月中上旬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3.4月中下旬前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地点和联系方式

复试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化学工程学院。

联系方式:0668-2338202,15602587017(黄老师);

0668-2338185,15363332162(卢老师)。

、录取原则

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调剂考生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完全相同的优先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且与视为相同的统考科目分别排名。在各类排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其他

(一)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二)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四)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申诉受理和监督电话

学校纪检监察室:0668-2923378,E-mail:jwb2923787@gdupt.edu.cn

研究生院:0668-2923758

化学工程学院:0668-2338185,E-mail:huagong@gdupt.edu.cn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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