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下午,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单,经审议同意蔡丽元等204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广油〔2020〕60号)文件的要求,现对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止。公示期间对此次学士学位授予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受理邮箱:307858929@qq.com,陈老师)。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学位授予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