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我校完成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结果上报工作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9-27 点击数:

根据财政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精神,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校于今年5月起开展了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经过四个月的努力,在8月按时完成了资产清查结果的上报工作。

5月份,学校专门成立了由张清华校长任组长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先后召开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明确此次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落实了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分工和任务。

6月份,全校上下协调配合,团结合作。学校各单位(部门)进入集中力量开展资产自查阶段,加大工作力度、扎实认真地完成资产自查主体工作。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财务部门根据账务清查结果逐表填写财清明细表,人事、基建、后勤等部门填写“机构人员情况表”、“房屋构筑物情况表”、“车辆情况表”等报表。 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深入到各二级单位(部门)了解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单位(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指导。

7月份,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类归口资产的清查数据,并向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我校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对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进行价值确认。

    8月份,完成本次清查报表的填报及相关材料的撰写,按时完成数据传输和上报工作。

下一步,学校将针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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