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知识,掌握会计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能在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掌握会计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利用计算机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3年。结合学校成人教育及学生实际,学生可在2.5-6年内修完所有规定课程及毕业。
三、专业主干课程
《经济学》、《会计学》、《经济法》、《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经济法》、《国际贸易原理与实务》、《财务管理学》、《高级财务会计学》、《会计电算化》、《审计学》等
四、课程修读说明
1、本培养方案按3年(6个学期)编制,其中前4个学期安排理论课(含实验)及专业实务设计教学,第5、6学期安排毕业见习、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取得高级工证书的可免修专业实务设计,其成绩按合格处理。
2、学生对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环节都必须修读,对选修课可根据需要及个人兴趣按课程或模块选修。
3、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可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