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并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建筑工程的施工、设计、管理、勘测、项目规划、研究开发与土木工程教育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系统掌握土木工程学科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及有关科学的新成就,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2、具有进行工程设计、试验、施工、管理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二、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专业学制3年。结合学校成人教育及学生实际,学生可在2.5-6年内修完所有规定课程及毕业。
三、专业主干课程
《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与地基基础》、《房屋建筑学》、《土木工程测量》、《混凝土及砌体结构》、《钢结构原理与设计》、《高层建筑与抗震设计》、《土木工程施工》等
四、课程修读说明
1、本培养方案按3年(6个学期)编制,其中前4个学期安排理论课(含实验)及专业课程设计教学,第5、6学期安排毕业见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取得高级工证书的可免修专业课程设计,其成绩按合格处理。
2、学生对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实践环节都必须修读,对选修课可根据需要及个人兴趣按课程或模块选修。
3、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可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