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高职扩招专项社电大20-4班高志堂等9名学生(见附件1)因未没有办理休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符合退学条件。以上学生已经通过学校2024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3月5日~12日。本公告期结束视为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退学决定已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届高职扩招专项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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