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精神省和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二上二下”的程序,现就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 “一上”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新变化和新特点
1、编报工作平与往年相比,时间提前半年,实现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的要提前跨年做好财务预算的要求;
2、省级部门预算、校内预算编报和明年项目入库工作一并同时进行,实现工作协调推进;
3、2023年申报经费参考2022年财务预算批复数据(内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任务调整),禁止 “一上”时向学校提交不切实际,超过上年度财务预算批复的申请。
4、涉及部门职能运行的项目(如维修、维护项目等等),和纳入教育发展的项目(如冲补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干部培训等等)要明确资金需求,测算依据和绩效目标。
5、2022年度预算执行的绩效自评不在本次申报“一上”中布置,另行安排。
二、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控制新增项目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基础信息的填报,核准本单位的实有人数等,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
基础数据:按2022年6月30日实际人数填列,用于本部门日常运行维持经费的测算(一类经费:差旅费、办公费)。
(二)部门二类经费项目:结合学校2023年年度规划、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年度工作任务,注明项目开支范围,做实、做细、做准本部门预算申报工作。项目按“已立项目”和“新增项目”申报, “已立项目”申报经费禁止超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批复金额的10%。“新增项目”是2023年度计划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应该是必须的,须提供项目论证报告(必要性可行性、经费金额及测算依据,政策依据,绩效目标,支出进度。)
(三)本着坚决贯彻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根据上级财政和省教育管理部门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预算在保证学校日常运行的基础上,严控新增项目,压减一般开支,精打细算,避免不必要的铺张浪费。学校将严格执行“先谋事,再给钱”、“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请各二级单位在预算编制时把握“精准谋划,做实项目” 的要求,对申报的经费提供测算依据及说明,并细化资金支出范围及相应金额。
(四)为了避免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过于频繁,部门二类经费属于相同或近似支出内容的可以合并在一个项目申报(大类)支出内容表述清楚即可。
(五)2023年,根据省厅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当年预算执行到位的要求,需要各二级单位填报申报经费的执行进度。
三、申报2023年度预算经费的范围
(一)独立申报预算经费机构范围
独立申报单位与2022年度的申报范围一致。
(二)2023年财务处将严格遵守“无预算,不支出”的经费管理原则,请各部门对照2022年实际支出查漏补缺,充分准确预计2023年由本部门申报、学校统筹安排使用的经费。
以下由职能部门申报、学校统筹安排使用的经费范围仅为财务处的提示,非各职能部门全部申报工作,请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结合以前年度工作全面梳理、申报经费。
1、人事处负责申报:
(1)人员经费,按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高端人才工资,其他工资与福利(含外籍教师),合同工的工资补贴等大类申报;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按照离休费及补贴,退休人员的住房改革补贴、退休金补差,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3)社会保障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
(4)住房公积金:按2023年应缴人员测算 ;
(5)劳务费:法律顾问酬金、返聘人员酬金、委培博士生活补贴、后勤钟点劳务用工等,以及各单位向人事部门申报支出劳务费。
(6)截止2022年6月30日学校各部门人员结构分布明细。
(7)对应省财政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做好省二级项目入库的申报。
2、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处负责申报:(1)统筹“冲补强”等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的收支计划及经费安排、分配额度。做好项目入省财政二级项目库的资料申报(含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体制机制改革、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社会服务等)。(2)研究生教育管理专项等等。
3、教务处负责申报:
(1)各院系专业建设费申报,联合办学管理费申报,产教融合项目等分期付款项目需支付金额的申报等等。
(2)做好各类考试费的项目的申报(与学生处等部门协调支出明细)作为校内新增项目。
4、工会负责申报:在职教职工慰问金等项目的申报等等。
5、基建与房产管理处负责申报:基本建设具体工程项目用款(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计划申报,学校3万元以上大型修缮项目用款计划申报等等(做好项目库)。
6、后勤服务与管理处负责申报:学校水电费计划申报(三个校区),学校3万元以上大型修缮项目用款计划申报(做好项目库),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学生等年度住院医药费用款计划,学生宿舍融资租入空调等分期付款项目需支付金额的申报金额(西城校区除外),后勤经营项目收支计划申报等等。
7、学生处负责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勤资金、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等用款计划申报、招生费(与教务处协调属于校内考试的的项目,招生费与考试费分开)等等。
8、科研处负责申报:各类科研项目的收支计划等。
9、设备处负责申报:学校实验室、专业教室建设计划等等(做好项目入库)。
10、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申报:联合办学管理费、各类成人教育专项的收支计划、对应省财政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做好省二级项目入库的申报。
四、经费申报涉及各二级单位(部门)的申报要求
(一)根据审计要求,对职能部门二次分配经费加强监督管理。以前年度需要二次分配的项目,2023年由学校统一下拨,无需职能部门二次分配。请各职能部门在申报经费之前,先跟二级单位(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共识,然后将经费分配明细表作为“一上”申报材料。
如:组织部“党建经费”、教务处“实习费”“毕业论文与设计费”、学生处“学生活动费”“招生宣传经费”“就业活动推荐费”、创新创业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经费”
(二)涉及多个二级单位(部门)工作安排的经费,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遵循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具体工作安排,细化分配职能部门申报经费。请职能部门在申报材料之前,先跟二级单位(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共识,然后将经费分配明细表作为“一上”申报材料。
如:学生处“招生费”、人事处“劳务费”
请各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重视职能部门对于所辖经费预算申报的通知,切勿漏报。
五、提供省部门预算相关资料要求
根据2023年省部门预算要求,需要以下职能部门提供2023年部门预算相关资料。为了按时完成2023年度省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请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以下工作:一、在6月25日前完成省财政二级项目申报。二、7月5日前提供部门预算相关资料(具体填报资料财务处将通过OA下发相关职能部门)。
相关职能部门: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与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六、申报2023年财务预算的具体要求
(一)校内预算经费申报,请各二级单位(部门):
1、在广油公务群或财务处网页下载附件认真填报。
2、严格遵守时间: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
3、申报方式: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
电子版发送OA系统财务处沈静秋:附件名称统一为“部门代码+单位名称+2023年度校级预算申报资料”。
纸质申报资料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用A4纸双面打印,交到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综合办公楼305室)。
(二)省财政二级项目入库申报。请相关职能部门于6月25日前,准备好申报资料,到财务处计划科国库系统申报(综合办公楼305室)。
(三)部门预算申报。财务处将通过OA下发相关职能部门需填报资料,请职能部门完成后,于7月5日前通过OA发送财务处沈静秋。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沈静秋,2923765
财务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