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完成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单位无法代为个人办理)。
二、经与税务机关沟通,为避免集中办理出现扎堆拥堵现象,进行错峰办理,建议我校师生专属办理时间:4月16日-5月15日,如有特殊情况,最迟于6月30日前办理。
三、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相关政策及解读见附件2。
感谢您对个税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附件:
1、个人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