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缴交学费、住宿费。现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缴交方法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院财务收费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在校学生教育费(学费、住宿费)一律不收现金。
二、学院财务处每月扣一次教育费(学费、住宿费),请同学们在每月的10号前将教育费存入学校统一为同学们开的工行交费卡(或存折),便于财务统一扣费。(为方便新生缴费,每年9月扣费2次)
三、不能一次性足额缴交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已办绿色通道、助学贷款、缓交),生活费一定要另存,以避免将生活费作为学费扣款,影响正常生活。
四、交费银行卡余额不能为零。交费卡需存入比交费额至少多11元(因银行每年扣卡年费10元),以保证能足额扣学杂费。
五、交费卡(因遗失等)变更时,可自行在校内的工行点重新开新卡,及时将新卡复印件(A4纸)报财务处财务科(综合办公楼三楼302室)作为交费卡,并在新卡复印件上写明:姓名、班别、电话(长号)。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财务处
201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