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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吴飞鹏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作者:黄瑞梅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学校2022“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吴飞鹏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飞鹏新生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在校生中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参与学校组织的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高考成绩优秀。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择优评选出10名候选人。

(四)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二、吴飞鹏奖助学金

(一)推荐范围:在校生中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参与学校组织的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上一学年,申请学生学业成绩(含公选课,不含体测成绩)无不及格情况,如不及格课程补考通过者也可申请此项目。

注意事项:

1.各学院把名额按照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或各班中。

2.学院初评时,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人选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推荐名单。

3.2022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此项目

(三)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

1

石油工程学院

9

2

化学工程学院

8

3

化学学院

6

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5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8

6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7

7

机电工程学院

18

8

计算机学院

11

9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9

10

自动化学院

11

11

建筑工程学院

7

12

文法学院

11

13

理学院

13

14

经济管理学院

12

15

外国语学院

5

16

体育学院

4

17

艺术学院

5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合计(名)

150

(四)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三、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于113日下午下班前,把纸质版个人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和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其中个人申请表纸质版需贴一寸白底电子版照片,初审汇总名单和体会文章电子版发送到中心邮箱。其中体会文章独立打包发送。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官渡校区:综合楼办公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西城校区:教学综合楼“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14号助学服务岗位。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填写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除签名、日期手写外,其他内容打印;

2)申请表上需粘贴一寸白底证件照;

3)盖学院行政公章(章要盖清晰)。

2.“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感言文章,文章的内容和要求: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

以上材料将送交资助方,感悟文章面对的读者是资助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3.受助学生需附上2021-2022学年度的成绩单(教务员签名、盖教务处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