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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 “吴飞鹏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13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吴飞鹏新生奖学金”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一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4、高考成绩优秀。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要求学生,资助中心择优评选出10名。

(四)资助金额

每人5000元,合计金额5万元。

二、“吴飞鹏奖助学金”

(一)推荐范围:在校普通大学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办理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手续;

(三)名额分配

序号

院系名称

推荐名额

1

石油工程学院

8

2

化学工程学院

21

3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16

4

机电工程学院

21

5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21

6

建筑工程学院

8

7

文法学院

13

8

理学院

13

9

经济管理学院

13

10

外国语学院

4

11

体育学院

4

12

艺术与设计学院

8

              合计(名)

150

(四)资助金额:受助学生将获得每人3000元的资助。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分配名额,于11月22日上午下班前,把纸质版个人申请表(务必填写完整和贴上一寸照片)、初审名单汇总表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到中心邮箱(zzzx2981199@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要求

1、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确定初审名单,确定初审名单后须向本学院学生公示5天。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预审名单后公示5天,若无异议上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及“吴飞鹏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体会文章,文章的内容和要求:

(1)认真撰写,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受助资格;

(2)注明班级、姓名、联系方式(要求是本人长号,无需家长电话)和详细家庭住址;

(3)个人简介,要求150字左右;

(4)提供一张彩色电子版清晰的生活照;

2、受助同学附上2017-2018学年度的成绩单(教务员签名、盖教务处公章)。

3、填写申请表要求。

(1)受助学生的相关信息要真实,不得涂改,除了签名要手写,其他可以打印;

(2)在申请表上需贴上一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

4、学院公章必须是行政公章,非党章。

 

附件:1.“吴飞鹏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2.“吴飞鹏奖助学金”申请表

      3.“吴飞鹏新生奖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吴飞鹏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