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广油党〔2018〕40 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组织部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党建“双创”培育单位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中期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首批入选教育部、广东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第一、二批入选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支部。
二、验收形式
由各培育单位围绕重点建设任务,从建设成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等进行自评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组织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结合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反馈考核意见。
三、相关要求
请各培育单位于6月15日前完成中期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应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文字、图片、视频等。报告纸质版请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到ddb2923720@163.com。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联系人:卢洁蓓 联系电话:2923720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广油党〔2018〕40 号)
2.党建“双创”培育单位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中期验收名单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