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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双创”培育单位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中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6-01 [来源]: [浏览次数]:


 

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广油党201840 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按照组织部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党建“双创”培育单位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中期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首批入选教育部、广东省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第一、二批入选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支部。

二、验收形式

由各培育单位围绕重点建设任务,从建设成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等进行自评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并附上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组织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结合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反馈考核意见。

三、相关要求

请各培育单位于615日前完成中期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应附相关支撑材料,如文字、图片、视频等。报告纸质版请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审阅签名并加盖公章提交至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到ddb2923720@163.com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

 

联系人:卢洁蓓    联系电话:2923720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广油党201840 号)

2.党建“双创”培育单位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中期验收名单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