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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党员档案转移和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分批返校的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党员档案转移和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党员档案转移

1.预备党员档案材料自带。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填写《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中预备党员考察情况、负责检查档案材料并在档案袋两头加封条,每条封条上下两端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预备党员档案由毕业生党员本人签领带到新的基层党组织,并提醒毕业生党员档案不能擅自拆封,不能长期自己保存。完成转正后,党员个人及时跟进党员档案材料转入人事档案党员档案管理事宜,确保档案得到妥善规范的管理。

2.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存入学籍档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转交学生处存入学籍档案,由学生处负责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3.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2020年6月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返校后及时召开转正大会,完成转正程序、更新党务系统后再转出。办完转正手续后,请及时将党员档案材料交到组织部统一移交。

4.党员档案签领材料长期保管。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务必履行党员材料签领制度,《预备党员材料签领表》原件党委(党总支)长期保管,复印件报备学校党委组织部,以备查用。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以下党组织(转移前先征求对方党组织的意见方可办理组织关系转移)。

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联系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党组织;或者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②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征求工作单位意见可联系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

1)省内转接不需领取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全部转接流程通过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负责老师需加强与接收党组织、毕业生党员联系,推进转接工作顺利完成,并提醒毕业生在有效期内到基层党组织报到。

2)省外转接需领取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负责老师提醒毕业生本人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到抬头单位报到,然后逐级完成所有转接手续,并及时将《回执》按《介绍信》提供的联系方式传真或邮寄回学校。

3.取消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挂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精神,从2019年起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取消暂缓就业政策,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学校要求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离校前须按相关政策,全部转移到工作单位或迁回生源地。

4.通过党务信息管理系统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多,牵涉单位部门多,更改难度大。请提醒同学们认真思考,谨慎填写,原则上不予更改。无正当理由,系统逾期不接收或因个人原因长期将《介绍信》自己保存,不落实组织关系者,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由此造成党员自行脱党的后果,由毕业生党员本人负责。

三、《毕业生党员信息表》填写说明

1.序号:填写阿拉伯数字,如1,2,3 ;

2.各学院(系)名称:按学院全称填写;

3.身份证号码:按18位身份证号码填写(填号码时要设置成文本格式);

4.党员身份:填“正式”或“预备”;

5.介绍信抬头和具体去向填写要求:

1)转到本省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接收党委):即接收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如转到村党支部的接收党委为:镇一级党委。具体去向:填写党支部详细名称。

2)转到省外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接收党委):应写“中共XX省XX市XX区XX党委”,具体去向:填写转到外省的接收党支部名称。

3)转到省内、省外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请按录用函或咨询用人单位确定组织关系中“介绍信抬头”和“具体去向”的正确填写。

4)考取省内、省外研究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转到党委):填写“XX大学(学院)党委”;具体去向:填写二级院(系)或研究生部。

6.联系电话应填写毕业生党员本人的手机号码,不能填短号。

四、党务系统组织关系操作流程

1.转往省内:第一步:选择组织关系转出:选择党员名字——对照信息表内容核对系统信息。第二步:选择接收党组织:接收党委在*号中选择(选“基层党委”或“各级工委”,否则系统会出现“您选择的党委并非基层党委或各级工委,请检查党组织属性设置并重新选择”)——转出类型在*号中选择——转出原因填写“202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党费交到2020年6月——有效期90天——备注:请填写接收支部的详细名称——再次核对介绍信详情。第三步:提交。(注:个别特殊行业:如银行、军队等,按系统外/省外手工录入转出信息)

2.转往省外:第一步:选择组织关系转出:选择党员名字——对照信息表内容核对系统信息。第二步:选择接收党组织:勾选红色字样转出省外——接收党委:手工录入(接收党支部的上级党委)——转出原因:105——党费交到2020年6月——有效期90天——备注:请填写省外接收的抬头单位(如:中共XX省XX市委组织部)和接收支部的详细名称。考取省外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注明:学校隶属的地方组织部门或学校录用函规定的接收抬头(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建议由学生本人主动与录取学校联系,并说明转出学校所在地在“广东省”,进一步明确组织关系的抬头单位和具体去向)。然后再次核对介绍信详情。第三步:提交。

3.认真核对系统信息:再次核对党员身份和转正时间,所有按期转正的“转正时间”均为一年后的同一天,“延期转正”的请在备注栏另作说明。如果近期办理转正手续的,请相应在系统上完成转正后再转出。操作转出前务必对党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再次核对。

五、其他工作

1.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请学院党委(党总支)自行密封好,由学生本人签领,亲自转交新的基层党组织,由接收党支部继续做好接续培养工作。

2.提醒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及时向新的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

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毕业生党员于6月5日前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信息表》(可在组织部网页下载、已上传相关Q群、微信群)。《毕业生党员信息表》经学院党委(党总支)汇总审核无误后,由组织员按信息表内容于6月17日前完成党务系统网上转出手续并将信息表电子版发到组织科邮箱:ddb2923720@163.com,纸质版盖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后送组织部存档。

 

 

 

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