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支部书记履责考核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支部书记履责考核办法》(广油党〔 2016〕23 号)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党支部书记履责考核及其他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8年11月-2019年10月。
二、津贴发放:
1.时间:考核发放2019年1月-2019年10月。预发2019年11月-2019年12月。共计发12个月。
2.发放标准:组织部按照每人150元/月的标准,根据文件备案的党支部数给予资金配额。各党委(党总支)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制表,经组织部审核后发放。
3.其他:党支部书记在年内发生异动的,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党委(党总支)报备文件进行核定发放月份。原则上当月15日前发文的,当月津贴发给新支部书记,15日后发文的,当月津贴发给离任的党支部书记。其他未尽事宜,党委组织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三、材料上交: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请各考核人员还要提交一份个人履职述职报告。考核的所有原始材料由各党委(党总支)存档备查。个人履职述职报告、《财务网上申报系统录入信息表》连同附件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支部书记履责考核结果报表》、附件四《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党支部书记津贴发放标准报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签字)须于11月12日前交组织科。
联系人:卢洁蓓;
电话:2923720;
邮箱: ddb2923720@163.com。
附件:
党支部书记履责考核相关材料.zip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