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我校现已正式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互联网网站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要求本办法施行前利用学校互联网域名或IP地址开办网站的,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审批手续。根据规定,现请各二级单位的信息系统管理员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学校IP_域名申请及备案”在线办理(智慧广油>IT服务>学校IP_域名申请及备案>点击发起>备案类型选择年度备案)。今后关于IP和域名的业务也在此应用办理,需要新申请IP或域名的用户在备案类型一栏选择新增备案(申请)即可。请各单位及部门自本通知发出30日内完成备案。
望支持为盼。
如有疑问可联系网络中心林老师,电话06682923790
网络与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