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
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团中央、全国学联、团省委和省学联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我校四年以来的学生会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学年我校学生会工作,经学校党委、茂名市学生联合会同意,我校拟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共青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届代表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认真总结和回顾我校近年来的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探索新时期学生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稳步推进学生会改革,规划2020-2021学年学生会工作的新蓝图,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秉承学校“听党号召,为国奉献;艰苦奋斗,忠诚担当”的西迁精神,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为建设石化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理工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审议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
(三)选举产生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三、代表构成
目前,我校在校学生总数14673名,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50名,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90名;代表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四、学生会委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预备人选、委员人选构成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共设委员22名,拟提名27名委员候选人,差额为20%。
(二)产生程序
由上届学生会委员会广泛征求所属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的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茂名市学生联合会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次学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名单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团组成名单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二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