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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评选2020届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5-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

根据学工部《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20届毕业生中评选表彰一批品德好、学习优、能力强、甘于奉献的优秀学生干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在获得院级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同学中推选出30%作为校级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申报条件

(一)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

1.经本班同学评选或经学校、学院有关组织考核推荐,名额不超过本班干部(包括校级、院级学生干部)的20%;

2.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干部期间,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受同学好评;

3.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

1.2018-2019学年在学生组织机构任职满一年的毕业生学生干部、毕业班班级干部;

2.在任期间,热心为机构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受同学好评,热心为同学服务;

3.2019-2020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

4.已获得2019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不再予以申报。

(三)特别说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未解除纪律处分者;

2.期末考核科目有不及格者;

3.留、降级在复读期间者;  

4.在综合测评中有弄虚作假者;

5.不按时办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者;

6.未能按时在“智慧团建” 缴纳团费者。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申报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在申报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推荐。

2.各申报单位要指导申报干部认真填写申报表,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申报表、支撑材料(i志愿截图、智慧团建截图和主要事迹提到的奖项支撑材料)和汇总表统一打包命名:2020年校级毕业优干材料+组织名称,发送至邮箱:gytwzuzhibu@163.com 报学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附件:1.XXX学院+2020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2.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规定》

等3个文件的通知(广油〔2017〕52号)

 

 

                共青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