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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 ”引领教育内部审计转型升级

内部审计作为政府审计的不可或缺的延伸和补充,在政府审计以大数据、全覆盖为特点日新月异变化的新常态下,内部审计以政府审计为风向标,结合自身特点,以创新的姿态,以“创新+”的新业态,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一、“创新+机制”,破解教育内审人力资源匮乏的问题

1.构建县级教育内部审计组织网络。教育内部审计“受谁领导、向谁报告、对谁负责”直接影响内部审计工作在部门或系统内部的组织地位。基于此,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必须主管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分管领导协管,重大事项向“一把手”报告,对“一把手”负责,常规工作直接请示分管领导,做到审计事项不受他人左右,以提升教育内部审计监督的独立执行力,将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列为全局的重点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研究,安排部署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2.构建县级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网络。县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由局长直接领导,一名领导分管,一个股室负责。以审计股为主阵地,主要负责全县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内设二级单位的审计工作。乡镇中心学校要建立初中和小学财务核算点,负责所辖中学和小学的审计工作,以形成县教育局审计股——县直学校、二级单位、乡镇中心学校(中学财务核算点、小学财务核算点)——所辖中学和小学两级内部审计网络。局审计股重点审计县直学校、二级单位、乡镇中心学校(中学财务核算点、小学财务核算点)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基本建设、专项经费和内控制度,重点审查执行财经纪律、履行经济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乡镇中心学校(中学财务核算点、小学财务核算点)重点审计所辖中学和小学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原始票据的合规性,建立一级审一级,层层负责制,搭建了高效的审计工作平台。

二、“创新+理念”,破解教育内审发展不够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财务风险的变异和变种,给财务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压力,势必要求财务审计工作必须注重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发现新问题,为财务正常化发展提供支持。

1.理念创新。要将教育内部审计定位于“服务教育发展大局、服务教育财务管理、服务基层一线学校”, 在审计实践中既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败者,又遏制违纪者、惩处违法者,有效地发挥教育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要主动帮助被审计单位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矛盾,督促整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督促规范操作层面的管理行为。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的学校,要主动帮助定好制度,立好规矩,建好账册,从管理的源头上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行为。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力争通过内部审计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先”。

2.管理创新。在审计项目管理上,必须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以审计项目为基本单位,从立项到立卷,从资料查阅到意见交换,由项目组长全权负责,强调职责与责任的高度统一。在审计质量管理上,必须推行审计项目质量内部评审制度,每年年终要组织内审人员对审计项目资料和审计质量进行评审,量化评审结果,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年终对审计人员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能有效地规范了审计行为。

3.手段创新。利用大数据开展审计分析已成为新时期审计工作的常态。县级教育内审机构必须建立数据库,与计财股、教育经费管理中心、人事股、离退休教师服务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研室、招生办、装备站、后勤办等股室联网,采集预算编制数据、国库集中支付数据、非税收入数据、中小学预算收支数据、医疗保险数据、住房公积金数据、学生资助数据、教职工数据、专项资金数据、工资数据、中高考数据、学籍信息,运用上述数据进行关联比对分析,查出学生资助、吃空饷等问题。根据查出的这些问题,及时责成相关学校立行整改。

4.机制创新。必须以审计决定、建议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运用为重点,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逐条“挂号”督办,逐条“销号”处理。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由局审计股、监察室、人事股、计财股、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后勤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督办整改。监察室要及时受理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和处理。人事股要充分运用审计结果考核和使用干部,并将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计财股、教育经费管理中心、后勤办要对审计结果中揭示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完善。审计股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后,及时了解被审单位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重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创新+管理”, 破解教育内审风险防范不够的问题

1.着力提高教育审计工作的时效性。为切实加强对审计成果的运用,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内审机构必须从满足局党组决策的需求出发,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综合分析、研究和考虑问题,加强对带有共性和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挖掘,提出有利于全局发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建议,服务宏观决策。同时,还必须从满足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决策的需求出发,对审计中查出的个案问题,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时一并提出,帮助促进建立和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从管理的源头上规范学校财务管理行为。

2.着力提高教育审计工作的建设性。内审机构必须以促进审计整改为落脚点,建立审计整改机制,逐步形成相关股室协作的审计整改合力,促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使审计整改标本兼治。对财务收支类审计问题,在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的同时,采用“台账”和“消号”管理办法,实行被审计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对经济责任类审计问题,由局审计股督办整改,并将审计整改落实结果报告局党组,作为干部管理、任免、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纳入个人档案。另外,要探索建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审计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参与离、接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事项监交工作,有效解决离、接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接手续不规范、责任划分不明,对经济责任审计查明问题不重视、不整改等问题。

四、“创新+方法”,破解教育内审效益不高的问题

1.认真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按照“有离必审、不留盲区”的原则,继续坚持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和推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为契机,促使单位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督促单位领导按经济法规办事,促进中小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以促进教育经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抓手,加强对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制止教育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帮助被审计学校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到位,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2.突出责任评价,扎实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念好对校长权力监督的“紧箍咒”。必须以任职时间和单位财务管理绩效为依据,组织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收入与支出、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加强对教育专项惠民资金审计力度。对在个别中小学还普遍存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管理意识淡薄、财务内部控制薄弱、资产管理不到位、伙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内审机构在帮助规范和整改的同时,将审计结果报送局党组,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和推进依法治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3.突出权益保障,开展学校食堂财务专项审计督查。当前,中小学食堂管理已成为民众关心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教育系统内部关切的重点。为全面规范中小学伙食财务管理行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县级内审机构在相关学校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对每一所学校食堂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督查。专项督查坚持“随机性、全面性、彻底性”的原则,突出到点,一竿子到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认真查处在学校伙食管理中存在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搞清学校伙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及成因,并形成相关管理信息供相关股室参考。对督查中查出的侵占学生伙食费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理,还利于学生。

(十堰内部审计协会 陈孝军、李永)

(转自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址http://www.ciia.com.cn/docs/jl1/2017-07-07/1499420466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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