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职责范围

作者: 时间:2006-09-06 点击数:

一、在处长领导下,负责人事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做好全校人员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学校机构设置及调整意见,拟订全校人员配备方案和学校年度及中、长期的用人计划。

三、人事调配工作

1、贯彻人事调配政策,了解各基层单位人员需求情况,拟订人员年度用人计划并负责落实,协同基层单位做好调入人员的面试考核、政审等工作。

2、拟订教师需求计划,协助处领导开展教师引进工作和应届毕业生的联系接收工作,做好引进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

3、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及时整理申请调入人员的求职材料并征求二级单位领导意见和向求职人员反馈结果。

4、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及校内调配手续,做好全校教职工流动台帐的登记工作,整理和打印教职工名册。

5、负责二级单位所属基层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任免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辞职、自动离职、退职、借调、停薪留职及因私出境等事项的办理工作。

7、转业和退伍军人的接收工作。

四、考核、聘任、奖惩工作

1、负责学校科以下干部的考核、聘任等管理工作。

2、布置年度考核工作和聘期期满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

3、负责教职工的奖惩工作。

五、做好工人、集体工的招聘和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解除、终止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合同纠纷受理和仲裁工作。

六、文书、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起草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总结档案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2、负责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人事档案的保管、接转工作。

3、做好经常性的材料收集、归档、整理、分类、编排、装订、编号登记工作。

4、审查了解干部档案的内容,对缺少部分设法收集补充归档。

5、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查阅、借用,办理外调、政审等有关事宜。

6、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协助做好教职工的工龄审查,以及离退休职工的年龄核查工作。

8、推广、应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技术,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水平。

9、负责处内的文书、收发及日常的内勤工作。

10、负责人事处公章保管,并按规定使用。

七、待聘人员管理工作

1、负责草拟待聘人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待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待聘人员的接收、思想教育、签订合同和考勤等。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待聘人员合同纠纷受理和仲裁工作。

4、做好待聘人员期满的处理工作以及待聘人员不履行合同,违反有关管理办法的处理工作。

5、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待聘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以及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

6、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组织待聘人员参加再就业技术培训和进行就业指导。

7、加强与茂名市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动局就业服务中心的联系,尽量为待聘人员寻找就业门路。

八、人事数据库管理工作

1、负责人事处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2、掌握近期全校各类人员基本情况,准确、及时提供各类人员信息,提出教职工队伍情况分析报告。

3、负责教职工年度综合统计报表工作。

九、负责起草本科室人事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接待处理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十、负责劳动执法检查,劳动用工年检工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教职工伤亡善后工作。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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