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郭超等同志来校工作的公示

作者:人力资源部 时间:2023-10-16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3年6月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管理教辅人员启事》等文件精神,经2023年10月12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拟同意郭超等同志来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2923713(纪检监察室)、2981161(人力资源部)。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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