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职称评审预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7-0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和单位:

为了解今年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及早做好职称评审(认定)准备工作,请各单位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评审标准暂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科研、实验等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标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图书资料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标准(试行)》)两个文件执行, 请认真对照各系列、各级别评审条件准备好申报材料(往年未通过评审的须有新的业绩成果才能申报),如新的标准出来后,将参照新的标准执行。

2.认真完成规定的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提供相关学习证明)

3.拟申报讲师、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要进行听课评议,具体工作由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安排。

4.拟以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职称可依据《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http://hrss.gd.gov.cn/gkmlpt/content/1/1301/post_1301870.html#1270认定之后,予以申报。

5.拟申报专业请严格按照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中所列专业填写。

6.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填写《职称评审报名表》(见附表1)和职称评审业绩成果填报表(见附表2),电子版发给所在单位汇总后,于716日下午下班前发到人事处师资电子邮箱:1936501885@qq.com。待正式发布开展职称评审通知后,再按通知要求送交申报材料。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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