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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科研项目绩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2〕50号),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时申领科研项目的绩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已完成结题验收,根据合同书经费预算设有绩效,且尚未申领绩效的纵向科研项目。具体项目的绩效额度请先咨询科学技术部老师,确认后再按流程申领科研项目绩效。

二、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书、项目进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相关人员的科研实绩等对项目组的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见附件)。

三、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申领表及合同书、验收书、相关成果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综合楼716室科技管理科审核后办理绩效支出的相关手续。

联系人:陈月兰,联系电话:0668-2923353;骆磊,联系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