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科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与房产管理有关的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房产管理,做好教学、行政用房、教职工过渡住房安排、调整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做好学校对教职工房产的回购、教职工之间房产过户及更名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立学校土地和房产档案,建立校园土地面积和使用情况、校舍使用情况的信息及管理。
五、负责本处资产实物和总帐管理,协助学校年度资产清查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房产修缮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查处违章用房、违章住房及违章装修行为。
八、负责本处行政事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