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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分工
更新时间:2019-09-13    作者:jiwei    浏览次数: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委委员工作重点

李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就学校纪委全面工作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负责,向学校党代会报告工作;协调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主持研究决定纪检、监察重大工作事项;加强纪委班子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纪委委员的相关工作等。

丁恩明,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协助书记抓好纪委班子队伍建设;主持纪检监察室日常工作,协助纪委书记落实上级纪委、学校党委的方针、政策、决议,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并负责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开展情况;组织对投诉、举报的调查、查办和纠风工作;负责学校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经费使用、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招生考试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组织案件审查、审理工作。重点就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非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委委员工作侧重点

除参加纪委会议,参与集体领导和决策,履行纪委委员的职责之外,按以下分工开展工作:

杨高,纪委委员、审计处处长:协助抓好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体系方面的工作,重点就加强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监管等方面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亚青,纪委委员、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协助抓好纪委班子的理论学习宣讲活动和纪检干部培训工作,重点就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等方面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继凯,纪委委员、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协助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体系方面的工作,重点就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李春海,纪委委员、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协助抓好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体系方面的工作,重点就干部作风、机关作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等方面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吕国善,纪委委员、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处党委书记、处长:协助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和信访举报工作;协助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就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陈健,纪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协助抓好校园勤政廉政典型事迹宣讲以及纪委文体活动方面的工作,重点就学校选人用人、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黄韶红,纪委委员、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协助抓好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方面的工作,重点就加强收入分配、学术风气等方面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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