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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22 点击量:

一、组织机构

1、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4人。

2、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检纪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院纪委委员及骨干教师2人组成。

3、化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5人,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秘书(记录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学院正式在岗在编教师且都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采取的复试形式

复试分数线不低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中划定的工程专业硕士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如有缺额接受调剂,申请调剂考生需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分数线要求;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比例为1:1.2,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形式: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采用线下复试。

(2)调剂考生采用线上复试,采用腾讯会议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考生版)》。

三、复试录取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合法权益。

(1)各研究方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综合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生源不足时实行滚动复试,直至最终完成招生计划。生源充足时,若获得学校动态调整后重新分配的招生计划,应优先从前一批次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依次替补录取,如无替补生源时,可重新安排复试。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②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④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⑤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⑥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⑦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⑧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注: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一)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9、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安排:

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复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现场收取材料(1)-(8)的复印件和材料(9)的原件。

调剂复试考生需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版压缩到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于复试日期前1天发送至学院指定电子邮箱进行审核:944966919@qq.com。拟录取后一周内,将上述材料(1)-(8)的复印件和材料(9)的原件以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学院,地址为: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化学学院,收件人:曾老师(18038990709)。开学后,需提交资料原件复查。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学院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安排根据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1.第一志愿线下复试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化学工程学院203室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2.调剂考生采用远程网络复试

调剂考生采用腾讯会议方式,按照考生调剂报名的实际情况,实行多批次滚动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月中下旬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包括专业知识考核(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两个部分。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考核科目为《化学反应工程》,考生需要自带计算器,考试大纲和题型结构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时间大于20分钟)

内容包括综合能力部分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部分50分。

①综合能力考核要点为:

(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15分);

(2)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15分);

(3)大学学习情况、学习成绩、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10分);

(4)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10分)。

②英语听说能力考核要点:

(1)自我介绍(10分);

(2)读一段外文文献并翻译(30分);

(3)复试老师提问或与学生讨论学术相关问题(10分)。

学院组织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面试课室参加面试。面试前考生须在候考室集中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离去(严禁考生离去后返回候考室,否则视为违纪)。

3.加试(每生每门课程不少于20分钟)

如果是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化学工艺学》、《物理化学》两门课程,每门满分100分,考试大纲登录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专业知识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各占50%,总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物理化学》和《化学工艺学》两门业务课考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要求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60分。

4、加分项目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学院安排专人复核考生复试成绩,对复试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综合成绩(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3、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学院将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部审核。

4、因录取名额限制,出现被录取的最后一名和被淘汰的第一名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下列原则录取:

(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类别/领域的考生。

(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

九、其他

1.考生本人须签写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2.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5.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申诉受理和监督电话

学校纪委:0668-2923378

研究生处:0668-2923758,E-mail:gduptyzb@126.com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调剂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考生版)》

附件2: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

化学学院

2024年3月15日

上一条:化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下一条: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招生咨询:0668-2923508   院长信箱:848824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