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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动态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

广油教〔2023〕23号

为切实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状况,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1.学院开展自评。通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自评等形式进行自查;学院教学督导组随机听课抽查课堂教学情况。

2.学校组织检查。学校将视各学院期中教学工作自查开展和总结情况,分组到各学院听取学院汇报、查阅教学资料。

二、检查时间:2023年4月28日~ 5月12日

三、重点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包括:(一)各学院教学工作汇报;(二)教学档案资料抽查。

(一)各学院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汇报主要内容如下:

1.开展专业建设(含双体系试点专业)、课程建设,专业认证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情况;

2.推动教学改革创新举措,目标问题导向式教学模式创新实践开展情况;

3.教学质量工程、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在课堂教学、专业建设中的应用成效;

4.体育教育、美育措施和成效(仅限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5.本学院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情况;

6.本学院的特色、亮点工作;

7.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二)重点抽查教学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并提供目录清单;

2.人才培养方案及实施、调整情况;

3.授课计划、授课调整申请、理论课程和实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讲稿、课件、课程设计,并提供目录清单;

4.听课记录(包括学院领导班子全体、全体教师),并提供目录清单;

5.学院领导班子研究教学工作会议记录、教研室活动记录,并提供目录清单。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各学院要处理好期中工作自查和其它工作的关系,保证正常工作秩序。

3.各学院按照重点检查内容撰写期中工作自查总结,并填写检查表(附件2、3),于5月12日前报送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综合楼408室,电子版发送至jwcguangdong@163.com

联系人:代静 联系电话:0668-2923351

附件:

1.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评报告

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表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期中检查表

教务部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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