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关于增加资产信息录入人员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0-12 点击数:

 

各资产使用单位(部门):

针对个别单位(部门)反映资产新增工作量大的情况及近期财务资金使用的要求,现可暂时对有需要的单位(部门)增加资产信息录入员,但本单位(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必须对新增资产信息进行资料审核签字。同时,建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指导资产存量较大的部门完善资产管理内部规程,成立资产管理小组,加强本单位(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请有需要增加资产信息录入人员的单位(部门)在20161018日前将《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权限申请表》(见附件)送至国有资产管理科(综合办公楼314室),联系电话:2923093

附件: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权限申请表

Copyright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 邮编:5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