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各资产使用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强化资产保管和使用责任,根据《关于启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及进行固定资产自查工作的通知》广石化院国资〔2015〕1号 ,结合学校2015年资产自查工作,于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形码使用范围
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用于全校6大类固定资产的实物标识,包括学校官渡校区和光华校区(除房屋、图书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粘贴工作完成后,原用的手工(自制)填制资产标签自动作废。
二、条形码使用流程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资产使用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尽快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批量打印和领取历年单位(部门)形成的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并按要求粘贴至资产实物。新增固定资产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平台录入并打印固定资产验收单后同时领取条形码标签,按要求粘贴至资产实物。固定资产校内转移时,在完成校内资产转移手续的同时,打印资产条形码标签后重新粘贴。
三、注意事项
1.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是各单位(部门)资产实物信息的统一“身份证”和核对辅助工具,也是学校今后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的领取和粘贴工作。
2.新标签应粘贴在实物资产的显眼位置,便于条形码扫描。新标签更换前,应对粘贴位置进行去油污处理。粘贴过程中,如需要可用透明胶带对新标签进行加固处理。
3.资产实物外型较小的(如数码相机等),可以对标签进行剪切,保留重要信息(资产编号、条形码)后再粘贴。
4.因环境或资产本身原因(如房产、图书、批量家具等)无法粘贴的,请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建立备查簿,将标签粘贴至备查簿以便资产清查。成套设备建账的,标签应粘贴在主机或价值较高、体积较大的资产实物上。
标签使用过程中,如遇毁损的,应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补打印后替换粘贴。
标签粘贴工作应按照方便条码扫描器扫描原则进行,如遇其他特殊情况请酌情处理,或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老师、邓老师(2923093)。
特此通知。
附件: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粘贴须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固定资产条形码标签粘贴须知
1、标签粘贴原则:清晰可见,方便查看,又不影响美观。一般情况粘贴在实物的正面或侧面为好。相同物品,粘贴的位置要统一。
例如:电脑统一粘贴在主机的右侧面(左上角位置);办公台粘贴在背面或左侧面(右上角位置或左上角位置);书柜、储物柜等粘贴在正面右上角位置;分体空调粘贴室内机正面(右下角位置),柜式空调粘贴室内机正面(右上角位置)等。
2、具体要求:
(1)先清洁资产实物的表面,待表面干净、干爽后再粘贴。
(2)标签粘贴要平正,尽量不要贴斜、贴歪了。
(3)标签尺寸为6.6×4.4厘米;内容有六项:资产名称、购置日期、使用人、使用单位、型号、资产条形码(资产编号)。
(4)一物多件的,标签粘贴在主要一件上(如电脑主机右侧面)。
(5)资产实物外型较小的(如数码相机等),可以对标签进行剪切,保留重要信息(资产编号、条形码)后再粘贴。
(6)因环境或资产本身原因(如房产、图书、批量家具等)无法粘贴的,请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建立备查簿,将标签粘贴至备查簿以便后续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