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
根据《联合办学协议书》规定,请你教学点积极协助做好学费缴交工作。学费缴交方式如下:
2020级高职扩招秋季班学生学费,由教学点通知学生于2021年9月1日至9月10日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交全额学费,9月20日前我院汇总缴费名单给教学点核对。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学院出具结算书,教学点根据结算书开具正规有效分成款票据,办理结算手续,并按照学院授权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给予办理注册手续。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管理规定》,未按时办理缴费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