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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温馨提醒: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广油〔2022〕54号)有关规定,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可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要从严控制,必须事前经分管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在此温馨提醒:事前未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属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