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会计核算效率,减少教职工报账等待时间,针对前期网上预约报账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并请示分管财务校领导同意,现把学校网上预约报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8年7月1日起,财务报账须通过网上预约方式进行报账,原则上
不再接受手工报账。
二、凡报账单据手续不完备,财务处将网上退单,并电话通知经办人领回其报账单据。需退回的报账单据会计科只保管
3天(以电话通知为准)。3天后需退回的报账单据装资料袋,放置于会计科铁柜,经办人自行取回
(报账单据丢失财务不负责)。
三、凡网上退单的报账单据,经办人在“失败业务”点选“退回修改”,修改完毕后
重新提交,重新到财务处交单。
四、差旅费报账,请一定填列“交通补助”(标准:80元/人/天)及“伙食补助”(标准:100元/人/天),财务处将根据实际出差情况核准。
如经办人不填列“交通补贴”、“伙食补贴”,视同放弃差旅补助。
五、经办人在“对公支付”选择对方银行时,若无法找到相应的银行网点,
请选择对应银行网点上一级市的“清算中心”(也称运营中心、结算中心)。
六、对公业务1000元以上需转账支付,财务处将按规定直接把款项转到发票单位对应账户。
若经办人通过经批准的其他支付方式已经支付,请附支付凭据,否则视同默认按规定转账。若造成重复转帐的,责任由经办人自负。
七、报销经费需要
多个项目列支的网上预约报账,填写完第一个项目后,先不要点选“下一步(支付方式)”,要先点选“保存”;然后再点选“上一步(项目选择)”,选择第二个报销项目,点击“下一步“报销费用明细”,填写报销内容。如此类推,填写完所有项目后,最后点选“下一步(支付方式)”,完成网上预约报账。
八、为保证报销单内容
显示完整,在完成网上预约保存提交后,应返回
“已提交业务”,再选择打印报销单。
九、为了提高会计审核效率,减少经办人往返补办手续,请经办人提前熟知职能管理部门的经费管理文件,例如:《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财务报销规定》(广油[2015]14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广油[2016]84号)、《财务处关于学校经费和财政专项经费借款及报销核批相关问题的通知》(广石化院财(2015)1号)、《关于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广石化院院办(2015)18号)、《关于物资采购审批相关问题的通知》(广石化院院办(2015)20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广油[2017]38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广油[2017]17号)、等。
十、为保证学校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财务处将按经济业务发生(发票)时间,按月份划分不同时间段报账,请经办人员按照时间段的划分按时报账。
特别是年末,不属于该时间段报账的单据,财务处不予办理。报账时间划分如下:
经济业务(发票)发生时间 |
报账月份 |
备注 |
上年发生经济业务 |
4月份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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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发生经济业务 |
6月份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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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发生经济业务 |
9月份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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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月发生经济业务 |
10月份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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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月发生经济业务 |
年底封账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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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