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财务报账工作方案
一、经办人填写财务报销汇总单,首先在财务报销系统申报,打印签字,并完成审批手续。附有关原始凭证,交会计科。会计科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真是合法,手续是否齐备,日期、金额是否正确等等。
二、审核岗位人员从收单人员手中取得单据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制作记账凭证,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经办人。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更正和处理。
三、审核岗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后,交复核岗复核。 复核记账凭证的合理性、准确性:包括会计科目与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相符,金额计算是否准确,单据张数是否准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摘要填写表述是否清晰与原始凭证内容是否一致,经费涉及项目和部门是否准确等。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及时与审核岗人员进行沟通和处理。
四、根据复核完毕的记账凭证进行国库系统支付:正确选择资金、经济分类,准确录入金额、收款方账号、户名等。在记账凭证的银行支付金额处对应写下授权支付号码。在国库支付系统进行资金申请。
五、根据业务需要规范使用财务专用章、处长私章。财务专用章用于银行业务的办理、校内结题、出具财务证明等事务。其他情况使用财务专用章由科长请示处长后再加盖。
第二,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收费管理工作方案
一、收费标准核定
1、我校收费文件依据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通知》(粤价[2007]186号文)及《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文);
2、对于收费文件中有明确的收费项目及标准,需向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收费文件中未明确相关标准的,例如住宿费,填写收费标准核准表并附上填报说明,报送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核准;
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相关标准核准或备案后,财务处将收费标准在综合楼三楼收费公示栏及财务网站进行收费公示。
二、普教学费收缴
1、每学期、每月初通知学生把学费存进工商银行银行卡,通过工商银行统一批扣的方式,扣划学费;
2、学生通过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查询本人欠费,直接使用微信进行网上缴费;
3、财务处收到学生学费后,进行学费票据打印;
4、分类整理学费票据,第一联存根联返还茂名市财政局进行核销;第二联收据联分发至各学院,由各学院辅导员发给学生本人;第三联记账联进行记账处理;
5、根据收费票据记账联、学费汇总表及银行进账单进行会计记账,并上缴财政。
三、成教学生学费收缴
1、根据我校与教学点签订的成人教育联合办学协议,由各个教学点统一收缴学生学费后,汇入我校基本户;
2、继续教育学院移交相关结算材料,财务处根据结算材料进行结算处理;
3、对成教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学生学费入账、打印学费票据、核准分成比例;
4、根据联合办学协议将教学点分成款退回对方账户,我校分成款统一上缴财政。
第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工资核算管理工作方案
一、收集工资附件及并完成各项数据录入工资系统。
二、打印出汇总表对工资附件及汇总表交初次复核岗位。
三、对工资汇总表及附件资料进行逐项核对,每个项目进行加减并累计,并与工资录入人员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果数据对不上,继续查找,直至到每个项目完全相符,才完成初次复核,再移交工资资料回工资岗位。
四、工资岗位根据审核无误的工资数据,交财政零余额岗位,上省财政网申请资金,银行出纳送盘至相关银行发放。
五、最后进行工资账务核算,并按会计报账流程对工资记账凭证再次复核。
第四,广东石油化工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方案
一、财务处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在接受财务科、会计科、计划科移交的经费、预算、基建、后勤记帐凭证、学费收据及银行对帐单等会计资料时,必须当面清点,双方确认无误后双方需在移交登记本上签字。财务处移交会计档案至学校综合档案室前,双方确认无误后需财务处处长,综合科科长及双方经办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方可移交。
二、本校教职工查阅会计档案资料,如查阅本人会计信息的,经财务处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查阅记录本登记即可查阅;如查阅与本人无关的会计信息的,须经综合科科长签字同意,并在查阅记录本登记,在财务处档案管理人员监督下查阅。查阅后需复印会计资料,应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复印。
三、学校内部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会计档案的应填写《财务处会计档案借阅查询审批表》,经财务处处长签字同意,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不能转借他人,不能在档案上涂改、勾划、污损,对借出的档案应在办公场所妥善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校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必须出示介绍信,填写《财务处会计档案借阅查询审批表》经财务处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到档案室在财务处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查阅。查阅后需复印会计资料,应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复印。
五、会计档案资料需要销毁之前,学校负责人、学校档案管理负责人财务处处长必须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六、学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七、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学校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第五,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票据管理工作方案
一、票据购入: 购入票据→专本登记入册。
二、票据发放:①财政收费票据、内部收费票据:票据领用人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申请表” → 财务科负责人审批票据种类 → 财务处负责人审批 → 发放票据,填写领用票据名称、起止号码 →领用人签名→领用人检查票据是否完整,并盖财务收款专用章 . ②增值税发票 :领用发票→ 发放票据,填写领用起止号码、数量 →领用人签名 。
三、票据回收:领用人在票据使用完后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票据结算表”→交财务入账,并由现金出纳签名或会计科入账签名, →票据管理员登记票据存根收回时间、数量等(注:增值税发票没有存根,不用回收)
四、票据核销:票据管理员收回存根→ 按票据管理中心要求整理、填写财政票据核销表 →盖财务处章 →缴回财政票据管理中心核销。
第六,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方案
一、部门预算编报实行“二上二下”工作:
1.根据主管部门的一上通知要求,布置收集相关部门的基础信息资料;
2.分析填制年度收支预算测算报表,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确定收支规模;
3.预算系统在线编制报表,提交领导审核同意后系统上报;
4.打印纸质报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留档院办,上报主管部门。(一上)
5.根据主管部门的一下控制数,请示相关领导后,调整收支预算,完成学校部门预算的二上申报;
6.打印纸质报表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上报主管部门。
7.收到经省人大审议通过批复年度部门预算(二下)文件后。依法对外公开批复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二、校级财务预算编报也实行“二上二下”的工作:
1.校级财务预算也是通过“二上二下”的做法来进行。
2.根据学校当年财力,综合各单位(部门)申报(一上)情况,分析往年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校内预算第一稿。
3.分管财务副校长同意后形成校内预算初稿,通知进行二级部门“一下二上”申报,汇总后再经校级分管领导决定项目增减变动,形成校级预算讨论稿。
4.征求学校预算与投资委员会专家意见形成预算草案。
5.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批及教代会通过后,财务处根据教代会通过的结果形成学校本年度财务预算文件,下达各单位(部门)年度经费。 并在相关网站公开校级财务预算报表。
三、决算报表的公开工作:
根据决算报表的批复文件,编制对外公开报表,经领导审核签发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外长期公开,并随时接受监督。
四、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工作: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收集基础数据;
2.根据决算报表结合财务系统明细分类,系统填报;
3.打印纸质报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校领导签发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
预算指标下达后,定期或不定期地,从不同角度分析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并向相关领导汇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部门经费使用执行情况。
第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资金支付工作方案
一、根据会计科交来复核后的会计凭证办理付款业务(开具汇票、支票、银校互联系统支付或网银转款)。
二、银校互联系统及网银转款首先输入进入银行平台密码后进行录入名称、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再输入交易密码确认发送。
三、复核后汇票或支票盖财务科科长印鉴后再由会计科盖处长印鉴与学校名称印鉴后送银行支付(或银校互联或网银复核确认才算完成一笔交易)
四、把盖有银行章的回单粘贴到原始凭证上,月末核对各账户账目与会计账目是否相符编制银行调节表。
五、报账易—刷卡报账(已取消)
六、根据手续完备的会计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及时向银行解缴或提取现金。
八、在会计科的配合下,及时核对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