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机关处室:
为了做好2017年度学校经费预算及各二级学院、机关处室经费细化分配工作,及时下达年度经费预算指标,规范、有效使用学校各项资金,保证预算经费的序时执行进度,维护学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2017年度学校财务经费预算仍按“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现将2017年度校级部门预算编制“一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注重部门经费使用绩效自评工作
部门经费是各单位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财力保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工作,确保申报资料的质量。
各部门在申报2017年经费预算前,先对本部门2016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分析,主要分析2016年预算申报、预算批复、预算执行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符合度,对2016年度第二类经费执行情况较差(执行率低于50%)的写明原因。在分析差距的基础上再进行2017年预算申报,提高经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完善“项目库”建设,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1、根据学校财务工作会议要求在11月30日前,各部门应建立“项目库”,按照三年时间安排项目计划,并按轻重缓急程度排序。 入库项目,应该明确相应的绩效目标、申请资金使用计划、完成进度等信息(见附表3)。
2、学校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各部门专项时,将以各单位所报“项目库”入库项目作为依据。
3、按照省教育厅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学校内部专项资金余额只可以按比例结转一次且结转比例很小,超过两年的项目余额,没有合理理由(有合理理由的,需附上申报或批准时的原始资料,确属项目研究周期需要跨年使用的说明),一律收回。对已使用了部分资金,但没有完成对应的绩效目标,将作为应收款追回该部分已使用资金。
三、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严格控制新增项目
请各单位到学校公务群或财务处网页下载申报表格,认真填写基础数据、职能部门经费项目。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基础信息的填报,核准本单位的实有人数、学生人数等,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
基础数据:按2016年10月31日实际人数填列,用于部门日常运行维持经费的测算(一类经费:差旅费、办公费)。
2、职能部门经费项目(二类经费):结合学校2017年年度规划、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年度工作任务,做细、做实、做准预算申报工作,项目按“已立项目”和“新增项目”申报。 “已立项目”是根据2016年部门项目填报,申报金额超过2016年度预算批复金额20%的项目,要提供详细的申请报告;“增设项目”是2017年度计划新增项目,必须是在2016年已入库项目。并在申请时写明申请增设理由、预期绩效目标、申报金额的测算过程,项目大致执行进度时间安排,在备注栏列明是“一次性项目”或“长期项目”。
四、申报2017年度学校经费预算的范围
(一)独立申报预算经费机构范围
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广石化院党〔2013〕36号)等文件的规定:
1、党政管理机构: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审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房产管理处,武装部、保卫处,后勤服务与管理处,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处。
2、挂靠机构:发展规划处,协同创新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机关党委经费归口党委组织、党委统战部统一申报;就业指导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经费归口学生处统一申报;大学生素拓中心经费归口教务处统一申报。
3、群团组织:工会,团委,校友总会办公室。
4、直属单位:招投标工作办公室、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
5、教学单位: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文法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体育学系,艺术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实验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中心经费归口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申报。
6、直属科研机构:广东省石化装备故障诊断重点实验室(含广东省高校石油化工装备故障诊断与信息化控制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含省厅工程中心);广东省高校果蔬储藏与加工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高新研究院。
7、党的基层组织:经费归口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统一申报。
(二)由职能部门申报、学校统筹安排使用的经费范围
1、人事处负责申报:
(1)人员经费,按照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与福利,合同工的工资补贴等大类申报;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按照离退休费及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维修基金(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含挂职人员)等;
(3)社会保障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失业保险,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
(4)外籍专家酬金及福利费等;
(5)截止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人员结构分布明细。
(6)其他部门需要支付单项人员经费的申报:首先使用部门向人事处申请备案,经人事处审核后汇总申报。
2、教务处负责申报:各院系专业建设费明细申报。
3、规划处负责申报: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年度经费分配明细申报。
4、工会负责申报:在职教职工计生奖、女工卫生费、计生检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春节慰问金、医疗互助等商业保险等项目的申报。
5、基建与房产管理处负责申报:基本建设具体工程项目用款计划申报。
6、后勤服务与管理处负责申报:学校3万元以上大型修缮项目用款计划申报,各类人员住院医药费用款计划。
7、学生处负责申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勤资金、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等用款计划申报。
8、科研处负责申报:2017年度各类科研项目的收支计划。
9、设备处负责申报:2017年度中央支持地方发展等项目的收支计划。
10、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申报:2017年度各类成人教育专项项目的收支计划。
五、申报2017年学校经费预算的具体要求
1、请在广油公务群或财务处网页下载附件认真填报。
2、严格遵守时间:上报截止时间为:预算资料2016年11月20日。各部门“项目库”入库项目统计表2016年12月1日。
3、申报方式:同时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
电子版发送邮箱:1290738391@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为:部门代码+单位名称+2017年度校级预算申报资料)。
纸质申报资料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用A4纸双面打印,交到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综合办公楼305室)。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素琴,2923765
附件1:关于编制2017年度校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附件2:?2017年度校级部门预算数据采集表